为保护个人和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所有查询活动的情况,包括查询人员、查询时间、查询原因等,该数据库都有记录。
个人对数据库中收集的关于其本人的信息具有知情权。在数据库试运行阶段,个人在申请新的借款或信用卡时,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本人的信用报告。或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并打印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是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借贷信息,只向个人的借款银行提供,不对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