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字串7
一、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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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已购置的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路东侧面积为133270.8平方米的建设用地(置地款8938.104万元已付清)上投资建设顺义总部基地,经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批准,该建设立项批复建设面积为133273平方米,容积率1。建设规划方案设计的总建筑规模129998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94131.95万元(含装修不含土地费用)。建设周期为2008年11月-2010年12月。 字串7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聘任毛晓峰为公司副行长并继续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字串5
五、通过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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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过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4479080428元变更为18823001989元的议案。 字串7
七、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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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有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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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08-04-25 03:17:27 来源: 搜狐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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