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代理资产管理有别于代销

         11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告,银监会近日对各商业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银行应通过自主设计开发理财产品,代理客户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专访汇丰银行(中国)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总经理陈伟民,从银行角度探讨此次银监会从细化政策和部署检查两方面加强理财业务监管的意义。

  《第一财经日报》:汇丰的境外代客理财业务是如何实行的?

  陈伟民:刚获批QDII业务资格时,考虑到内地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接受程度,汇丰推出的都是结构性票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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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银监会进一步放宽银行QDII产品可投资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以及香港注册的基金公司的产品。现在的投资范围又扩展至新加坡、英国和美国等地。

  在代客境外理财计划中,客户购买的是汇丰发行的理财计划,因此,只有银行就理财计划与投资者缔约,享有并负责履行适用于理财计划的条款内的权利与义务。境外基金的发行人只是产品的内容提供者,与投资者没有直接的关系。

  《第一财经日报》:引入境外基金,银行如何体现自主设计能力?

  陈伟民:银行有自己的分散风险、资产配置的投资理念。银行是根据投资理念寻找合适的产品,而不是盲目引入基金推销给客户。QDII业务中引入的基金是资产配置的方式之一。

  譬如,按市场来分,既要有环球股市的产品,也要有香港股市的,或者是H股的产品;从资产类别来看,既要有股票类,也要有债券类,也有定期存款;从行业来看,既有农产品,也有矿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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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是银行根据对投资者的研究分析,对不同类的投资标的进行筛选。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看“代销”与“代理资产管理”?

  陈伟民:按照我们的理解,“代理资产管理”是银行集合客户的资金,帮助客户投资。投资者购买的是汇丰银行理财的计划,风险评估、售后服务、客户反馈都是由银行来负责。

  而“代销”,在一定程度上是把对客户的义务转移给境外的基金公司,银行只不过是渠道而已。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冯桔)

时间 :  2008-04-21 04:19:3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